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菏泽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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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主要职能
菏泽市规划局为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规划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市政工程规划科、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下设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城建档案馆、测绘院、建设工程勘察院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直属机构有开发区分局、牡丹区分局。
主要职能为:
( 一)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
(二)组织编制、修订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审查市区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其他规划编制工作。
(三)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核提、审查。
(四)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城市环境、园林绿化及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工作。
(五)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和组织评审工作。
(六)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执法和监督。
(七)负责县区城乡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跨县区城乡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城乡规划科技信息、城建档案管理、城乡规划科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指导规划人员业务培训。
(九)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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