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菏泽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2-01-02]
点击数:
102
市规划局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

2012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四周年。市规划局组织政策法规科、牡丹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分局和规划所,在城区设立11个宣传点,对《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了宣传,期间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宣传材料3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200余个,共接待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政策法规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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